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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出口退税操作程序

2008-11-13   来源:www.cnaidc.com   作者:中国自动识别网CNAIDC   点击:179
报关单是货物进口或出口时进出口企业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以便海关凭此查验和验放而填具的单据。

    出口销售发票。这是出口企业根据与出口购货方签订的销售合同填开的单证,是外商购货的主要凭证,也是出口企业财会部门凭此记帐做出口产品销售收入的依据。

    进货发票。提供进货发票主要是为了确定出口产品的供货单位、产品名称、计量单位、数量,是否是生产企业的销售价格,以便划分和计算确定其进货费用等。

    结汇水单或收汇通知书。

    属于生产企业直接出口或委托出口自制产品,凡以到岸价CIF结算的,还应附送出口货物运单和出口保险单。

    有进料加工复出口产品业务的企业,还应向税务机关报送进口料、件的合同编号、日期、进口料件名称、数量、复出口产品名称,进料成本金额和实纳各种税金额等。此外,还需要:产品征税证明、出口收汇已核销证明与出口退税有关的其他材料。

    以上资料须按照退税部门的规定,要求装订成册。

    五、领取退税审批通知单一般情况下,生产企业可在退税申报的次月初,到征收大厅退税窗口领取“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审批通知单”,并根据通知单内容,做好相关财务处理。

    六、办理出口退税税款到帐后请及时到征收大厅退税窗口(县区在当地国税局)领取“收入退还书”。

    如果在出口日期后90天之内由于某些原因不能按时申报退税的,提前办理“退税延期申报”备案。如果延期备案成功,就可以推迟申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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