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金额是指投保人与保险公司之间实际投保和承保的金额,是保险费的计收依据,是投保人或其受让人索赔和保险人赔偿的最高限额。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承保出口货物保险金额一般是CIF(CIP)价加成10%的金额,即将买方预期利润和有关费用加入货价内一并计算。
在CIF,CIP价格条件中,保险费是售价的组成部分之一,它是以保险金额乘保险费率而求得的。即:
保险金额=CIF(CIP)×(1+投保加成率)
保险费率是按照不同商品、不同目的地、不同运输方式和不同险别分别制定的,计算时可参阅保险公司提供的费率表。
在外贸实务中,保险金额按惯例是发票金额的110%。国际商会《200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对此作了明确规定:“最低保险金额须为合同规定的价款加10%(即110%)。”这超过发票金额的叫做保险加成。加成的目的是为了一旦货物失事,加保部分的赔款可弥补该批货物进口商经营管理费用或预期利润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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