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允许扣除购入的原材料所含的税金,不允许扣除外购固定资产所含的税金,这是生产型增值税”,上海证券分析师蔡钧毅表示,“而消费型则是所有外购项目包括原材料、固定资产在内所含税金都允许扣除。”
蔡钧毅给记者举例表示,比如B公司从A公司购进货物,其价款100万元,由于增值税率是17%,则B公司实际上要付给A公司117万元,此17万元对于B公司而言就是“进项税”。
当B公司把购进的价值100万元的货物加工成产品出售给C公司时,假如产品货物价款为150万元,而此时C公司作为消费者也应该向B公司另外支付25.5万元的增值税款,因此B公司要向C公司收取175.5万元,其中25.5万元对B公司而言则是“销项税”。
由于B公司是一般纳税人,进项增值税可以在销项增值税中抵扣,因此B公司上缴给国家的增值税款应是其销售产品收取的销项增值税25.5万元与其购进货物支付的进项增值税款17万元的差额,也即8.5万元。
假如上例中B公司购买的100万元的货款中有50万元是购买原材料、50万元是购买设备,按照此前我国实现的生产型增值税,则最终B公司在销项税仅能抵扣“50万原材料的进项税”,则B公司需要上缴的增值税为17万元。
而在增值税全面转型后,B公司所购买的50万元设备则也可以用以抵扣,则B公司最终需缴纳的增值税为8.5万元。在此案例中,增值税全面转型给B公司节约了8.5万元的增值税,与此同时国家财政收入则减少8.5万元。
经济萧条时企业收益大
“增值税转型对重工业,尤其是固定资产投资比例大的公司的利好最大”,蔡钧毅对本报记者表示。据他分析,增值税转型政策的出台是为了刺激企业购买、更新生产设备,“此举是隶属于财政政策,目的是为了促进产业升级。”
“增值税是工业产品的概念,而其他的所征收的是营业税”,中投证券分析师李勤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增值税转型的受益行业主要是装备、设备制造业,而船舶制造等受益则很有限。”
以三一重工、中联重科、昆明机床为例,其去年新增固定资产设备分别为3.43亿元、2.37亿元和0.54亿元,依据增值税率17%计算,则三家上市公司分别可抵扣0.58亿元、0.40亿元和0.09亿元,而去年全年其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为16.06亿元、13.34亿元和2.43亿元,则增值税转型收益占其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3.61%、2.99%和3.70%。
“不过在繁荣时期,企业受益程度较低,一般都在5%以下,而在经济萧条时,如果企业技改,机器设备投资数额较大时可以给企业增加的收益较大”,中投证券分析师李勤对记者表示。资料显示,上述三家上市公司2005年新增固定资产设备为1.07亿元、2.43亿元和0.32亿元,相对应的增值税进项为0.18亿元、0.41亿元和0.055亿元,分别占其当年净利润的8.42%、13.32%和30.02%。
另据Wind数据统计,电力、钢铁、石油化工和煤炭等行业每年新增的固定资产投资在各行业中也居于前列,以2007年新增固定资产投资为例,上述行业分别为766亿元、727亿元、585亿元和441亿元,“这几个行业在增值税转型后将明显受益”,业内人士分析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