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交易的商品情况不同,投保的险别也不同。在目前世界各国的保险业务中,货物运输保险的种类,按运输方式的不同可分为:海洋运输货物保险、陆上运输货物保险、航空运输货物保险和邮包保险。
现将海洋运输货物保险险别简介如下: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主要有三个基本险。
即平安险(FreefromParticularAverage简称F.P.A),水渍险(WithAverage简称W.A.)、一切险(AllRisks)。
保险单据的主要种类:
(1)保险单。一般外贸企业所称的大保单就是保险单。它是保险人根据被保险人的要求,表示已接受承保责任而出具的一种独立文件。在保险单正面有双方约定保险标的物的有关内容。背面印有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其中包括基本险的责任范围,.还有除外责任、责任起讫、被保险人的义务和索赔期限等。它是一种正规的保险单据,是被保险人在货物发生损失时进行索赔的主要依据。
(2)保险凭证(InsuranceCertificate)。俗称小保单。保险凭证是保险人为了简化手续,把保险单的条款作了简略,对背面条款并不作详细记载的一种文件。所以它是保险单的一种简化形式的凭证。保险单与保险凭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联合保险凭证(CombinedInsuranceCertificate)保险公司不另出保险单,利用商业发票在上面加盖章戳,注明保险编号、承保险制、金额、装载船名、开船日期等,即以此作为保险凭证。必须注意,这种联合保险凭证不是专用单据,不能转让,仅适用于港、澳地区中资银行开来的信用证项下业务。
结汇单证:汇票
汇票是一种由债权人(即出票人,在国际贸易中通常是出口人)开给债务人(即受票人,一般是进口人)的不以任何条件为前提的书面支付命令。由于跟单信用证项下的汇票的缮制必须严格按信用证上的要求办理,因此尽管汇票是票据的一种,也可视作信用证所要求提交的一种国际贸易结汇单证。汇票属于资金单据,它可以代替货币进行转让或流通。因此,汇票是一种很重要的有价证券。为了防止丢失,一般汇票都有两张正本,即FirstExchange和SecondExchange,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两张正本汇票具有同等效力,但付款人付一不付二,付二不付一,先到先付,后到无效。银行在寄送单据时,一般也要将两张正本汇票分为两个邮次向国外寄发,以防在邮程中丢失。
根据《日内瓦统一法》的规定,汇票必须具备下列几项:
1.必须写明"汇票"(Exchange)字样。
2.必须有小写和大写的货币名称和金额。
3.必须有出票日期和地点。
4.必须有适当的文句表明为无条件的支付命令。
5.必须有付款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