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
12312013032005设计招标公告津建交生态设计[2013]03051、 | 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 中新天津生态城智能交通系统(二期)工程设计 已由 中新天津生态城经济局 以 津生经发【2013】12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生态城市政景观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1200000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生态城市政景观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 项目概况:工程总投资估算约12000万元,建设规模35公里。该工程将建设中部、北部片区及生态岛周边建成道路的交通信号控制系统、高清交通视频监控系统、电子警察系统、卡口牌照识别系统、交通信息采集与服务系统、路况停车信息系统、管线及电力配套等相关设施,并将对以上系统与南部片区智能交通系统一期信息平台的连接进行调试 | 2.2 | 工程建设地点:本工程涉及生态城中部片区、北部片区、生态岛周边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中新天津生态城智能交通系统(二期)工程。工程总投资估算约12000万元,建设规模35公里,该工程将建设中部、北部片区及生态岛周边建成道路的交通信号控制系统、高清交通视频监控系统、电子警察系统、卡口牌照识别系统、交通信息采集与服务系统、路况停车信息系统、管线及电力配套等相关设施,并将对以上系统与南部片区智能交通系统一期信息平台的连接进行调试。中标单位负责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 2.4 | 工期要求:2013年04月16日 至 2013年09月30日 | 2.5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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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设计综合类甲级或市政行业甲级 , 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非本市注册企业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勘察设计企业进津备案通知书》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3.2 |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 3.3 |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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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报名方式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 4.1 |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 4.2 |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 4.3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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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03月28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 5.2 |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3 年 3 月 22 日 至 2013 年 3 月 28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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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3年03月29日至2013年04月07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 0 分 至 11 时 0 分, 下午 13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开发区翔实路25号贻成园28门 获取招标文件。 | 6.2 |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800元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无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 6.3 |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邮寄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不邮寄 日内寄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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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单位:
天津生态城市政景观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秦忠强(印鉴)
办公地址:
中新天津生态城汉北路7号增4号邮政编码:
300480 联系人:
宋扬 电话:
022-66196610传 真:
022-66196299 项目代建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贺亚平(印鉴)
办公地址:
天津开发区翔实路25号28门邮政编码:
300457 联系人:
叶姣萍 电话:
022-66216021传 真:
022-66216023 日期:
2013 年 3 月 22 日 违法违规举报: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中新天津生态城建设管理中心受理负责人:
程殿麟电话:
66328581、66328582、66328583传真:
66328566电子邮箱:
受理单位地点:
中新天津生态城城市管理中心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监察局驻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建交中心监察组受理负责人:
张佩生、燕磊、李克勤电话:
24538762、24538760、23673285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