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智能停车场系统建设
2、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YL-2013-WT-151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GLTC-2013NH440
3.项目预算:8.0万元
4、供应商资质:
4.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供应商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必须包括有害生物防制、消杀等服务);
(3)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提供201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4.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提供道闸系统、远距离读卡系统、管理控制系统产品厂家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2)投标人提供智能停车场系统远距离蓝牙卡宣传彩页资料;
(3)投标人提供停车场系统样版工程图册彩页;
(4)投标人提供高清摄像机宣传彩页资料并盖章;
5、询价文件提供时间、地点
5.1从即日起至2013年12月6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00~17:00(北京时间)到长沙市蔡锷南路61号天辰?腾达商务大厦六楼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政府采购部,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购买询价文件。
5.2询价文件售价:400元/套。询价文件售后不退。
6、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6.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13年12月9日(星期一)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
6.2响应 文件送至长沙市蔡锷南路61号天辰?腾达商务大厦六楼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财务部。
6.3逾期送达或未按照询价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 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7、保证金:
7.1递交响应文件前,供应商须交付保证金800.00元。
7.2缴纳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等形式缴入如下账户,查询已经到账,视为已缴纳。
账户名: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招商银行长沙分行营业部
账 号:731902148310202
7.3未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8、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