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佛山市公安局的委托,对佛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佛山市一环高速路智能交通管理系统交通信息采集设备修复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0658-1301SZTE046
二、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佛山市一环高速路智能交通管理系统交通信息采集设备修复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序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单位 |
01 | 交通信息采集设备修复 | 1 | 项 |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供应商应对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谈判,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二项资质中的任意一项,须提供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监控系统工程分项资质;
(2)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分项资质。
3、供应商必须具有广东省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和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须提供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
5、供应商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了谈判文件。
五、谈判文件公示/下载 0658-1301SZTE046
公示时间:北京时间2013年4月10日至2013年4月17日
依据《广东省实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将本项目谈判文件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进行公示,由供应商自行下载。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3年4月10日至2013年4月17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32号六层602单元)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60元人民币)。
七、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提供下列文件: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和截止时间:2013年4月19日14时00分至2013年4月1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九、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32号六层602单元
十、谈判开始时间:2013年4月1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一、谈判地点: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32号六层602单元
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购买谈判文件联系人:张小姐 0757-83939009 办理谈判保证金联系人:李小姐 0757-83939023 项目联系人:庞先生 0757-83939014 传真:0757-83939018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32号六层602单元(即惠景书城西侧桃花园停车楼6楼) 邮编:528000 | 采购人:佛山市公安局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757-82962884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