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我公司组织的“政府采购银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银川市智能交通外场独立子系统建设维护项目公开招标(采购编号:银万博招(公)[2013]第36号)”活动的资质要求变更如下:
《招标文件》中原“投标人应提供的资质证件”中:
“3、第一标段投标人所投主要产品必须提供公安部交通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依据GA/T496-2009、GA/T497-2009、GA/T995-2012、GB/T21255-2007出具的检测报告,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4、第一、二、四、六标段要求投标人具有计算机系统集成二级及以上资质、公共安全技术防范一级资质,提供原件或复印件;
5、第二、三、四标段投标人所投主要产品必须提供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依据GA/T28181-2011出具的检测报告,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6、第五标段投标人投所投主要产品必须提供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依据GB/T25280-2010出具的检测报告,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现变更为:
“3、第一标段投标人所投主要产品必须提供公安部交通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依据GA/T496-2009、GA/T497-2009、GA/T995-2012、GB/T21255-2007出具的检测报告,提供原件或复印件;
4、第一、二、四、六标段要求投标人具有计算机系统集成二级及以上资质、公共安全技术防范一级资质,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5、第二、三、四标段投标人所投主要产品必须提供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依据GA/T28181-2011出具的检测报告,提供原件或复印件;
6、第五标段投标人投所投主要产品必须提供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依据GB/T25280-2010出具的检测报告,提供原件或复印件。”
联系人: 李 海
联系电话:0951-6017107
特此公告。
银川万博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201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