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江苏伟业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建湖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委托就新大楼监控及集中监控平台相关设备的供货实施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二、项目概况:
采购单位:建湖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
项目名称:新大楼监控及集中监控平台设备竞争性谈判采购
项目地点:建湖县城沈舍路南(建湖县机动车检测中心)
标段划分:一个
资金来源:县财政
谈判内容:建湖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新大楼监控及集中监控平台相关设备供货及安装【集中监控平台软件1套,必须支持200路视频(现有监控DVR主要设备为海康威视),数字视频综合矩阵1套,液晶拼接系统(18屏*46英寸)、网络控制键盘、液晶显示器、客户端电脑、服务器1台、交换机、LED显示屏、静电地板、门禁系统等,红外模拟高解析度半球摄像机、红外模拟智能球机、红外模拟电梯专用摄像机、网络硬盘录像机等】。
供货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供货并安装调试合格,通过验收。
三、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2、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潜在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招标人不接受其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①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②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四、本项目的评标方法为:“最低评标价法”。
五、凡自愿参加本次招标采购的投标申请人,请直接从建湖县招标采购网(www.jhzbcg.com)下载谈判文件,并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准时参加谈判。
六、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主要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报名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13年5月31日17:00时前,以传真(0515-86231073)或其它有效形式与招标代理机构(建湖县城双湖路南建设大厦一楼伟业代理办公室)确认参与报名(确认报名时须提供招标采购项目投标人参与谈判确认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如放弃投标的,须在开标三天前以传真(0515-86231073)或其它有效形式通知招标人,否则招投标管理部门将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告并记入诚信档案。
七、凡涉及本次谈判的通知、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建湖县招标采购网(www.jhzbcg.com)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八、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建湖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
联系电话:13851330998
传真:0515-83278776
联系人:刘山
代理机构:江苏伟业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商国胜
联系电话:18961909826
传真:0515-86231073
监管机构:建湖县招投标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15-80618020,0515-80609919
九、相关附件请到建湖县招标采购网(www.jhzbcg.com)下载
附件一:建湖县招标采购项目投标人参与谈判确认函.doc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doc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