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 泰顺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采购项目名称: 泰顺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道路监控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 TZJZ201305007
四.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13年6月9日
五.更正事项:
1、为更多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修改为“2、投标供应商须具有安全防范资信等级二级或建筑智能化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取消评标细则中:“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0-1分),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0-1分),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0-1分)。”,该3分调整至“
整体方案 评价(8分) | 投标方案的完整性、先进性、科学性。投标供应商熟悉电子警察、卡口、视频监控中心平台架构,投标方案设计中的关键技术解决能力的总体评判。优得8-5分,中得5-3分,差得3-0分。 | 0-8 |
3、评标细则中工程业绩调整为“
工程业绩 (3分) | 投标单位2010年以来,高清电子警察或卡口工程业绩,单合同额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上的,以提供的合同和验收报告为准。原件携带备查(每个1分),最多得3分。 | 0-3 |
4、修改后的招标文件见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tsztb.cn/main/index.asp)更正公告附件。
联系方式
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联系人:叶女士、叶先生
联系电话/传真:0577-6759250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点:温州市梧田大道林村南瓯嘉园一组团办公用房1幢203室
联系人:王先生、张先生
联系电话:0577-85698967
传真:0577-856958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