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无论头像照片还是指纹,都是生物识别技术在证件中的运用。人的面相、指纹、掌纹、虹膜等生物特征通常具有唯一性、易测量且终生不变等特点。所谓生物识别技术,就是将人类生物特征的上述特点用于进行身份识别的技术,是生物技术和信息技术结合的产物。
生物识别技术广泛应用于出入境证件有其必然性。虽然电脑的应用使出入境证件实现了从手工签发到计算机制作的重大变革,但随着全球化的不断演进,伪造身份、证件的情况一直是各国国境管控工作面临的一大困扰,印刷等传统防伪措施已难以满足需要。
美国“9・11”事件成为生物识别技术应用于出入境证件的催化剂,各国一方面纷纷在本国公民的护照中增加面相、指纹信息,实行电子护照,以提高证件的防伪能力,提升护照的信誉,另一方面,要求外国人在申请签证或入出境时留取指纹,实行生物识别签证,以防止外国人变造身份和伪造签证。
虽然电子护照和生物识别签证都以留取面相或指纹信息为特点,但电子护照是将生物特征信息存储在护照芯片之中,可直接读取并利用。而生物识别签证则无专门芯片,是通过网络存储、传输并利用生物特征信息。换言之,除照片可能被打印在签证上外,签证本身不是生物特征信息的载体。
电子护照和生物识别签证的实施,也是持证人便利自身出行的需要。比如,生物特征信息引入电子护照使得自助通关成为现实,在申请签证或入境外国时,不必再被怀疑护照或签证是伪造的,因而更加顺畅。
面相、指纹等信息关乎持证人隐私和切身利益,各国在实施生物特征信息采集时都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今年7月1日即将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规定:“经国务院批准,公安部、外交部根据出入境管理的需要,可以对留存出境入境人员的指纹等人体生物识别信息作出规定。”
同时,各国出入境证件签发和管理机关在签发和利用电子护照和生物签证时都十分重视在技术层面保护个人隐私。例如,电子护照采用非接触式芯片、信息加密等措施保护芯片中存储的信息,只有在特定条件下,根据授权,方可访问芯片中的有限信息。
因此,在办理出入境证件中留取指纹等生物特征信息,不会损及到个人隐私。在申请电子护照或外国签证时,我们有必要积极配合留取生物特征信息。
目前,继签发各类电子护照后,我国已着手研究对外国人实行生物识别签证。相信生物识别技术在出入境证件中的进一步应用,将使我国公民出境和外国人来华更加顺畅、便利和安全。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