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规划
2015年,东莞居民 人均期望寿命78.6岁
会议审议通过了《东莞市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下称《规划》),明确到2015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覆盖全市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居民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预期实现卫生事业基本现代化。
关键词1:服务均等
免费为城乡居民 提供健康档案管理
在备受关注的公共卫生服务方面,《规划》明确提出要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为此,我市将全面推进基本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
《规划》提出,到2015年,全市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达到40元以上,免费为城乡居民提供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2 型糖尿病及高血压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在健康档案目标上,到2015年,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75%以上;高血压病、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达到40%以上。
《规划》还提出全面实施妇幼安康工程。到2015年,孕产妇住院分娩率、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分别达96%和98%以上。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覆盖率达95%以上,新生儿听力筛查覆盖率达90%,80%重症地中海贫血发生率在产前得到干预,孕妇艾滋病病毒、梅毒和乙肝筛查覆盖率达80%以上,艾滋病病毒感染、乙肝病毒感染或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婴儿母婴传播干预率达90%以上,逐步提高妇女常见病检查率,减少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的发生。
关键词2:基本医疗
切实解决重大疾病医疗保障
《规划》提出,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在2010年基础上提高三个百分点。今后重点应由扩大保障面(全覆盖)转向提升质量。在继续提高基本医保参保率的基础上,稳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切实解决重大疾病患者医疗费用保障问题。
《规划》明确,到2015年,政府对居民医疗保险的补助水平达到每人每年360元以上,稳步提高各级政府对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助水平。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5%左右,逐步提高门诊支付比例。探索基本医疗服务包的内容、范围,确定报销比例。
在结算制度方面,《规划》提出,到2015年,全面实现统筹区域内和省内医疗费用异地即时结算,初步实现跨省医疗费用异地即时结算。
加大救助资金投入,资助低保家庭成员、五保户、重度残疾人家庭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负医疗费用救助比例提高到70%以上。
探索建立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在确保基金安全和有效监管的前提下,鼓励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经办补充医疗保障管理服务。同时鼓励企业、个人参加商业健康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充分发挥基本医保、医疗救助、商业健康保险、多种形式补充医疗保险和公益慈善的协同互补作用,并加强监管,促进其规范发展。
关键词3:公立医院改革
设医管中心管理市属公立医院
近年来,公立医院改革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对此,《规划》明确提出,要加快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探索建立公立医院管理新体制。
《规划》提出,把公立医院产权制度改革作为突破口,设立东莞市市属公立医院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医管中心”),承担举办市级公立医院的职能。将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慢性病防治院、市新涌医院、市妇幼保健院、石龙人民医院、太平人民医院及以后市财政投资新建的市属公立医院人、财、物划归医管中心实行一体化管理。
《规划》还明确,以建立公立医院管理新体制、科学整合片区医疗资源、建立可持续的政府投入和补偿机制、全面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重点,制订有东莞特色的改革试点方案。指导各试点医院根据本院本地区实际出台试点实施方案。及时总结评估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经验,向全市公立医院推广,到2015年,争取取得突破性成果。(殷昌盛)
来源:东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