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前期单证资料录错,当期审核无法通过,如何解决?
解决方法:红冲处理
⑴单证收齐的红冲方法:在“生成出口货物冲减明细”中选择要冲减的数据,点击红字按钮“冲减出口中”即可;
⑵单证不齐红冲方式:首先要收齐错误的单证:在“收齐出口单证明细录入”中选择错误的单证,做收齐处理,接着在“生成出口货物冲减明细“选定前期录错的单证,点击”冲减出口“键处理,此时冲减时录入资料中“单证不齐标志”栏必须为空,最后在“出口货物明细录入”((即当期单证明细录入)中录入正确的数据。
注意事项:在发现单证不齐数据有错误时,只要不是当月录入的数据不要急于修改,等到单证收齐的月份再一起处理。
2.报关单出现”CIF”价,如何处理?
解决方法:
⑴如果中国电子口岸出口退税系统中有数据,则按系统显示该报关单数据的“统计美元价“作为该报关单的报关金额。
⑵如果电子口岸系统还无法查询到该数据时,就按报关单复印件上的“总价“扣减掉”运费“和”保费“之后的金额作为报关金额。
说明:以上两种情况计算出来的报关金额基本上是相一致的。如果有误差,申报时税务机关可以手工调整通过。
3.三联报关资料已经全部收齐,预审反馈信息中为什么还会出现“无此报关单”的错误信息?
解决方法:这是由于企业申报的进出口数据需要同海关的电子数据进行核对,而海关的电子数据从海关总署经国家税务局到地方税务局需要一定的时间,这样就会出现企业已经取得三联报关单,而海关的电子数据还没有传送到市国税局的情况,这是申报企业的数据在税务机关掌握的海关信息无法找到的,进而会出现“无此报关单”的疑点。企业对此情况不需要进行手工修改信息,只需如实读入预审反馈信息,并做“税务机关信息反馈处理”即可。
4.出口转内销应如何处理?
解决方法:
⑴先在“收齐出口单证明细录入”中做收齐“BH”处理事;
⑵然后在:生成出口货物冲减明细“中选定此单,点击“冲减出口中”键做出口冲减处理;
⑶填写《出口货物视同内销征税进项税额抵扣申请表》、《出口视同内销货物单票对应情况表》,应附送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原件经主管税务机关税收管理员审核确认后,据以向纳税申报窗口办理进项税额抵扣调整及纳税申报手续。
5.为何录入当期数据后,预审回来的反馈信息数据与系统数据不相一致?
解决方法:每次从税务局拷回的不管是明细反馈信息还正式反馈信息,当把反馈信息读入后,还需进行“税务机关反馈信息处理”,只有经过处理之后,才能替换所有系统的原始数据,这样才能与税务局反馈回来的信息数据相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