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是指生产企业在货物出口并按会计制度的规定在财务上做销售后,按照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的规定和要求,填写申请表,提供有关原始资料向退税机关提出“免、抵、退”税申请的一项法定义务和手续。
1、免抵退税预申报
生产企业在货物出口并按制度的规定在财务上作销售后,在增值税法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征税部门申报办理增值税纳税和免抵申报手续。通过申报,征税机关掌握出口企业出口单证齐全和出口单证不齐全的数据,并通过这些数据来分析出口企业在出口单证齐全和出口单证不齐全的情况下,对免抵税和退税分别有什么影响,从而达到分析税源变化,掌握税收收入进度的目的。
到税务机关进行预审后,将预审反馈信息读入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并根据反馈疑点调整申报数据。
提供以下资料: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其规定的附表
(2)《出口企业基本情况核实表》
(3)退税部门确认的上期《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
(4)按照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的要求生成的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和《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税申报汇总表》
(5)其他资料
2、增值税纳税申报
时间:法定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1-10日)
资料: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
(2)上期的《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汇总表》(经退税部门签字盖章)
(3)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将税务机关审核确认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的数据录入到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然后填报《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汇总表》。
3、免抵退税正式申报
时间:次月1日至15日,逢节假日顺延。
资料:
(1)《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明细表》
(2)《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汇总表》
(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4)上期《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税申报汇总表》
(5)生产企业出口货物纳税情况调查表
(6)有进料加工业务的还须填报
A《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海关登记手册申报明细表》
B《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进口料件申报明细表》
C《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申报表》
D《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海关登记手册核销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