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生意经 » 销售管理 » 贸易结算 » 正文

递延收益的账务处理及列报

2013-07-09   来源:www.cnaidc.com   作者:中国自动识别网CNAIDC   点击:205
摘要:2006年2月15财政部发布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并于2006年10月30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政部会计司及时组织编写了《企业会计准则讲解》,便于广大财会人员及时学习。

    2006年2月15财政部发布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并于2006年10月30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政部会计司及时组织编写了《企业会计准则讲解》,便于广大财会人员及时学习。根据以上相关规定,递延收益科目核算的性质与内容和以前发生了很大变化。

    一、新旧会计准则对递延收益的不同界定

    递延收益是指尚待确认的收入或收益,也可以说是暂时未确认的收益,它是权责发生制在收益确认上的运用。原《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中,递延收益应用主要体现在2001年发布的《租赁准则》和2001年修订的《收入准则》的相关内容中。根据这两个准则的规定,企业可以在递延收益下设置“未实现融资收益”“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融资租赁)”等明细科目进行核算。根据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规定,递延收益科目核算《政府补助》准则确认的应在以后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新准则把“未实现融资收益”直接作为一级科目核算企业应该分期计入租赁收入或利息收入的未实现融资收益。由此可见新准则规定的递延收益的核算范围更小,只核算企业以后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不再核算《租赁准则》和《收入准则》的有关内容。

    二、新准则下递延收益的核算

    根据新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的有关规定,企业收到的政府补助,应区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在核算时,应借记“其他应收款”或“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递延收益”科目,然后分期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利得”科目。

    例1:某粮食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和有关主管部门每6个月下达的轮换计划出售陈粮,同时购入新粮,为弥补该企业发生的轮换费用,财政部门按照轮换计划中规定的轮换量支付该企业0.06元/斤的轮换补贴。该企业根据下达的轮换计划需要在20x8年10月至20x9年3月轮换储备粮2亿斤(每月转换储备粮量相同),款项于20x9年3月收到。

    (1)20x8年10月份应根据轮换量2亿斤和规定的补贴额0.06元/斤,确认其他应收款1200万元

    借:其他应收款12,000,000.00

    贷:递延收益12,000,000.00

    (2)20x8年10月将补偿10月份的补贴计入当期收益

    借:递延收益2,000,000.00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贴利得2,000,000.00

    (3)以后每月份的分录同(2),同时20x9年3月份收到政府补助金,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12000,000.00

    贷:其他应收款12,000,000.00

    企业取得的政府补助未非货币性资产的,应首先确认一项资产和递延收益,然后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摊递延收益。

[1] [2] [3] 下一页 

查看更多贸易核销结算文章

编辑  来源:www.cnaidc.com  
 
 
[ 投稿邮箱:26454645@qq.com]  [ 生意经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声明:中国自动识别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网友及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自动识别网"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自动识别网网站,转载请必须注明中国自动识别网,并附上网址 http://www.cnaidc.com。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两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推荐图文
推荐生意经
点击排行
 
  文明转播  行业协会  备案信息  安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