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公司按代销合同每月与ANGEL商场结算一次,顺利合作持续到1998年3月。其后,ANGEL商场借口江西公司的产品在市场上反应不佳、积压十分严重、质量与合同规定不符等理由,蓄意拖延、少结货款直至干脆以资金周转不灵为由完全拒付。但江西公司仍持原有认识,认为拖欠只是暂时的,未对ANGEL商场的全面信用情况进行详细的调查与了解。到1999年5月,江西公司累计被ANGEL商场拖欠12万美元,资金周转困难。为了走出困境,公司将此案委托给东方保理中心处理。我们在受托后首先对ANGEL商场进行了调查,发现ANGEL商场资本结构中借贷比例过高,资金周转已极为困难,加之规模过大,管理水平未能同步提高,导致销售不畅,从1998年3月起只能依靠拖欠厂家货款苦苦维持,目前处于破产的边缘,并且发现ANGEL商场的大部分物业已经抵押给了当地银行。
专业机构立即向当地法院提出了债权登记,最终在1999年7月ANGEL商场破产倒闭时,收回5000美元的货款。加上当地法院费用,江西公司损失共达100万元人民币。[分析与启示]从以上案例不难看出,企业绝不能单凭客户的规模大而低估其信用风险,更不能因为客户规模大而放松对信用状况的监控。客户经营规模的大小只是衡量其信用等级的因素之一,在市场情况瞬息万变的今天,人们常说的“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有时不一定完全正确,“精壮的小马”往往比“大骆驼”更易于控制,而且“大骆驼”的恶性拖欠给企业带来的损失很有可能是毁灭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