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高速公路网复合通行卡采购(2014年)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经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批准实施。采购人为四川智能交通系统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采购人与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监控结算中心签署委托合同,委托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监控结算中心作为招标人(以下简称“招标人”),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供货人参与投标,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标内容:
四川省现有高速公路网联网收费系统均采用复合通行卡,随着我省高速公路网日均车流量的逐年剧增,同时也由于现有通行卡的正常使用损耗及部分卡片电池寿命到期,2014年度路网内复合通行卡存在较大缺口,为保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正常运行,维护路网多路径收费结算的公平、公正,采购人拟采购一批复合通行卡。
资金来源:采购人自筹。
采购数量:预计采购数量 50 万张。具体数量以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协议书为准。
合同包:本次采购设 TXK2014 一个合同包。
供货时间:具体时间以合同协议书为准。
质量保证期:5年,在此期间由于产品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供货人应无条件免费更换。
备用周转卡:供货人在质量保证期内还应在采购数量之外另行单独提供数量为2万张的备用周转卡,用于应急周转使用。备用周转卡的相关费用纳入综合单价,合同执行期间不再单独进行计量及支付。在质保期结束后,备用周转卡中的剩余部分将退还给供货人,或另行由采购人与供货人共同协商处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生产厂家(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2)供货业绩:具有为高速公路提供复合通行卡的业绩,全国范围内已投运卡片数量总量不低于50万张;
(3)财务要求:企业法人注册资金大于等于人民币500万元,且2013年财务净资产收益率大于等于零;
(4)拟提供的产品须通过招标人组织的应用互通性测试(为保证采购复合通行卡与四川省现有收费网络相匹配,招标人要求所有投标人在投标前将拟提供产品样本送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监控结算中心进行应用互通性测试,具体测试内容详见公告附件1。对通过测试的产品样本,招标人将提供“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监控结算中心功能确认测试证书”,投标人必须将该证书的彩色影印件或复印件装订入投标文件中);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其中第一信封采用合格制,第二信封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四、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及地点:凡具备上述条件并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14年 10 月 15 日(北京时间,下同)开始,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http://www.scjt.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五、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人民币2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现金转帐形式,且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一次性划入招标人的指定帐户。
六、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2014年 11 月 11 日上午8:30-9:00,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 二楼本项目开标室。逾期或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4年 11 月 11 日上午9:00。
八、发布公告的媒体
九、公示及投诉处理
1、投标人应提供公示资料要求:
(1)格式(见公告附件2):
公示表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公示表2.高速公路复合通行卡供货业绩情况表
(2)包封:上述2表书面资料(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电子文档(WORD格式 ,U盘应注明投标人名称)以密封方式(电子文档与书面资料统一包装在一个包封内,封套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送交。
(3)送交时间及地点:同投标文件。
(4)投标人公示资料应遵循下述规定:投标人应确保公示资料电子文档与书面资料的一致性,招标人按照各投标人所提供的公示资料原样于开标当日或次日(工作日)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上公示,公示期截止日为评标结果公示截止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2、评标结果公示:评标结束后,由招标人将评标结果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上公示5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3、投诉处理:招标人、招标人上级主管部门及交通主管部门按 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7月6日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关于规范交通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处理行为的通知》(川交函[2008]331号)的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和举报。举报材料要求、举报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七部委令第11号和川交函[2008]331 号对投诉的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或举报时效的,可不予受理。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成都绕城高速公路十陵服务区
联系人:刘先生 易先生
电话:028-85554148、85527394
传真:028-84687213、85525350
邮政编码:610041
招标人: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监控结算中心
201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