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招标 » 招标信息 » 网络通信 » 正文

关于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物联网实验室的招标公告

2014-10-09   来源:www.cnaidc.com   作者:中国自动识别网   点击:105
摘要: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受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的委托,就物联网实验室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关键词: 物联网

  1.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4-1664号

  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受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的委托,就物联网实验室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项目需求一览表

  标段设备名称数量交货完工期交货地点备注

  项目A三网融合实验室设备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采购人指定地点不接受进口产品

  项目B实验室建设

  项目C物联网基础实验室建设

  2.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时间:自 2014 年10月8日

  3.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 2014年 10月8日 起至2014年10月17日 17:00止(北京时间,下同)。每天9∶00 至11∶00, 15∶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4.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80号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院内老后勤小院117)。 邮编:450003。

  5.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4 年10月29日上午 9:30 。

  7.开标地点: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80号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院内老后勤小院)

  8.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赵老师 电话:0371-56058523

  联系人:侯老师 电话:0371 – 56058513

  9.采购公告发布:河南政府采购网:http://www.hngp.gov.cn

  10.各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0.1项目A投标人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投标人具有工信部“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乙级或以上资质。

  10.2项目B/C投标人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并具有计算机系统集成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

  10.3具备合格投标人资格的公司不能将其资格授予下属公司使用参与投标。

  10.4投标人近三年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无违法违纪、无不良记录、未被列入黑名单、无不良行为事件发生,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能承担招标项目供货能力和服务的企业。

  10.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本次招标亦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11.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下述(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资料,现场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1.1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上述10.1-10.4项所要求的证书证件。

  11.2购买招标文件人员须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

  11.3报名及购买标书登记申请表;

  12、其他说明

  12.1.如果投标人的报名资格证件不在有效期内或未及时参与当年年审,则须由发证部门出具原(证书)有效期延长至___年__月__日的证明。(注:延长后的截止日期应在本项目开标当天日期或之后)。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购买招标文件。

  12.2.本次招标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出席开标会(携带身份证原件以备查核)。

  12.3.本次项目招标公告、结果公示等相关信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本招标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传真或电邮形式至采购代理机构释疑。

  12.4.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采购,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8日

编辑  来源:www.cnaidc.com  
 
 
[ 投稿邮箱:26454645@qq.com]  [ 招标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声明:中国自动识别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网友及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自动识别网"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自动识别网网站,转载请必须注明中国自动识别网,并附上网址 http://www.cnaidc.com。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两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文明转播  行业协会  备案信息  安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