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招标 » 招标信息 » 网络通信 » 正文

江苏省苏州地方税务局投影机进行询价采购

2013-12-04   来源:中国自动识别网   作者:苏州地方税务局   点击:38
摘要:苏州市中诚工程建设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江苏省苏州地方税务局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管理所之委托,在最新一期苏州市政府采购共享江苏省协议供货及中央国家机关协议供货中标结果的基础上,对其拟采购的投影机进行询价采购;采购范围:包括以下设备及其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
关键词: 投影仪

    江苏省苏州地方税务局投影机进行询价采购


    苏州市中诚工程建设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江苏省苏州地方税务局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管理所之委托,在最新一期苏州市政府采购共享江苏省协议供货及中央国家机关协议供货中标结果的基础上,对其拟采购的投影机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具体要求:


    (一)采购范围:包括以下设备及其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


    (二)采购货物名称、数量和要求:


    序号品名品牌、型号规格和主要配置数量每台


    最高限价备注


    1投影机NEC(日电)PE501X+,按苏州市政府采购网2013年第2期协议供货目录标准配置及服务3台26744元


    2灯泡另保半年3台600元


    3吊架2台500元


    (三)质量、技术要求:


    1、满足技术参数、配置(功能)要求:


    2、所有报价产品的生产、制造、安装等,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和各项规范要求及最新一期协议供货网上公开招标中标结果。


    3、质量保证:报价设备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包装未拆封的原装正品,并且是非长期积压的库存商品,完全符合采购设备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报价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设备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规定的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


    4、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四)其它要求:


    1、满足最新一期协议供货网上公开招标承诺书中所作的承诺。


    2、在产品保修期内,一旦发生质量问题,供应商保证在接到通知工作日的8小时内到现场进行维修、更换或退货,费用(含零配件)由供应商负责如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工作日的24小时内没有答复或处理问题,则视为供应商承认质量问题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保修期间产品的一切质量问题,更换部件及产品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应全部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3、交货期:2013年12月12日前送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二、报价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1、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响应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3、详细的售中、售后服务承诺(包括免费保修期承诺等);


    4、企业相关资质:制造或销售、安装、售后维修的资质材料(复印件);


    5、最快交付使用日期承诺;


    6、产品的彩页(彩图)及配置清单;


    7、报价表(格式):采购编号______


    序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采购要求偏离采购要求


    说明单位


    /数量单价总价


    总报价(人民币大写)小写$:


    附:承诺1:本报价在合同履行至验收完毕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


    承诺2:我单位已完全理解了本次询价的全部要求,无误解、无理解偏差;


    承诺3:我单位若未能在询价通知约定的时间内与采购方签订采购合同,否则将视为我单位自愿放弃本次采购的成交资格,并承担所有因此而对采购方造成的损失;并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我单位的处罚;


    承诺4:我单位为响应本次询价所递交的所有资料均为真实有效的。


    报价单位(盖章):


    被授权人:联系电话:


    手机号码:日期:年月日


    8、其他应提供的资料。


    注:1、未按采购要求和报价文件组成提供资料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


    三、综合说明:


    1、报价中包含运杂、装卸、包装、安装及调试、保险、检测、检验、税费、售后服务、培训等以及国家规定的各项费用等一切费用,采购方将不再提供额外的任何费用。


    2、本项目不分采购单元,报价人须对全部内容进行响应,只报其中部分内容的,为无效报价。价格须一次报定,且不得出现选择性报价,否则为无效报价。


    3、货款结算: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完毕生效后,待设备全部到达安装现场,安装结束,经全部验收合格,交付需方使用,并向需方提供下例单据(A、B)后60个工作日内,合同价款由需方向供方一次性付清。


    A、合格发票。


    B、采购人、成交单位、招标代理公司签字盖章的《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


    4、成交原则:在采购预算范围内,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5、成交供应商在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本次询价采购的成交通知书和合同书时须按成交金额的6‰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成交服务费,该费用应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6、请各报价响应单位于2013年12月4日11:00时前按《报价文件组成》要求编制报价文件壹份,装订成册,每一页均须加盖公章,密封(封口处加盖公章,密封袋的封皮上注明采购编号、采购单位名称、采购项目名称、报价响应单位名称、被授权人的姓名、手机号码、单位电话)后送到苏州市西环路2115号姑苏市民活动中心九楼苏州市中诚工程建设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过时送达报价文件将被拒收,不按询价通知要求制作、签署、密封的报价文件,其报价将被作为无效报价。


    7、各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中所提供的资料均应是真实的,若有虚假,由其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8、对于曾经出现过未按询价响应文件履行询价响应承诺的供应商,采购人及采购代理公司有权拒绝接收其询价响应文件。


    9、该询价将于2013年12月4日13:30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处开标(报价单位不用参加)。


    10、采购代理机构:苏州市中诚工程建设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12-68320475,传真:0512-68079725.


    地址:苏州市西环路2115号姑苏市民活动中心九楼,邮编:215004


    联系人:孙清武、郝春荣


    11、采购(需方)单位:江苏省苏州地方税务局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管理所


    联系人:董威联系电话:0512-68358428


    12、该信息刊登在苏州政府采购信息网(Http://www.zfcg.suzhou.gov.cn)、及苏州城市商报,成交公告亦是刊登在此媒体,敬请各供应商注意。

 

    苏州市中诚工程建设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29日

编辑  来源:中国自动识别网  
 
 
[ 投稿邮箱:26454645@qq.com]  [ 招标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声明:中国自动识别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网友及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自动识别网"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自动识别网网站,转载请必须注明中国自动识别网,并附上网址 http://www.cnaidc.com。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两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文明转播  行业协会  备案信息  安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