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 江苏华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镇江新区
(2)工程规模: 造价约200万元
(3)计划开、完工时间: 2014 年3月至2014年4月
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 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施工图范围内视频监控系统、楼宇对讲系统、电子围栏系统、停车场道闸系统、LED电子公告系统、电子巡更系统、机房工程的施工。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 1 个 标段的投标。
5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
(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机电工程专业)。
(3)其他条件:
a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b 、投标文件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c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d 、投标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e 、企业及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以报名施工企业注册地的市级(含县市级)及以上检察机关查询记录原件为准);
f 、业主有权拒绝既往工程中业绩、信誉不佳及有不良行为的投标人;
h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施工企业须提供已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证明(原件),未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施工企业中标后凭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证明领取中标通知书;
i 、本工程包含专线的租赁,各投标单位必须提供本地运营商的配套承诺函(原件),以确保通过专线接入镇江新区公安图像专网。
j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a 、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b 、企业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c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d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e 、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f 、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家时,全部参加投标;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少于3家时,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以及镇政建(2006)270号文件要求需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8 、请申请人于 2014年3月3 日17:30前登录http://222.186.125.129/zjhynew报名,并至http://222.186.125.129/zjhynew下载招标文件。经办人参加报名需要CA证书,CA证书的问题致电88968012,网上招投标系统18052893535凌工(软件公司)。
9 、根据苏建招(2012)191号《关于明确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工作中招标文件发售费用标准的通知》和苏建招办(2012)2号《关于明确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工作若干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市网上招投标工程下载招标文件前需进行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10 、 投标申请人必须于开标前,按镇政建( 2008 ) 55 号文规定,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上划出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肆万元 至以下镇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指定帐户。 (交易中心财务联系电话:0511-81989108)。
户名:镇江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账号:3200 1758 8360 5916 6166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新区支行
投标保证金全部采取电汇的形式交纳,电汇时,必须将“保证金缴纳码(8位数)”填写在电汇凭证的“附加信息及用途”处。(详细步骤见“镇江市工程建设网 www.zjcin.com -最新动态”关于变更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如有特殊情况,需招投标监督部门备案。)
11 、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①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技术标中带星号的必须满足,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人,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当经评审的最低价有2家及以上时,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
②投标文件的合格性审查:由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如有招标文件规定作为废标情形的,作废标处理。
③技术标的审查:由评标委员的技术评委审查技术标是否满足本工程的施工要求,如在施工方案中存在严重缺陷、不能保证投标工程的施工质量和进度的,则判定为不合格技术标书,不进行商务标书的评审(严重缺陷指:违反国家强制性规范要求,方案中重要施工工序缺项以及评标委员会大多数评委认定为严重缺陷的)。
④商务标的审查:由评标委员会的商务评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从最低的开始审查其是否以低于成本价竞标。如果是,则其商务标作废标处理。以此类推,直至评审出不低于工程成本的三个中标候选人为止,经评审的最低价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低价作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倒数第三报价作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12 、凡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外地施工企业,需在开标前到镇江市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办理外地企业进镇备案手续(联系电话:0511-88968067 88983031)。投标时投标人未提供外地企业进镇备案表原件或备案项目经理不一致的,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13 、本项目确保一次性通过公安技防验收。
14 、付款方式:工程竣工经镇江市技防部门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50%。余款分两年支付。
招标人地址: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镇江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 丁卯兴泽路(华港科技园)12号6幢3层
联系人: 联系人: 陈芳芳
电 话: 电 话: 0511-85030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