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220路城市报警监控系统建设、卡口更换、中心机房改建及应急指挥系统购建已经昆明市呈贡区委、区政府呈政办拨【2013】34号文批准建设,并办理了相关政府采购手续。中机国际招标公司受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的委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的规定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位于昆明市呈贡区呈贡公安分局所属范围内城关、龙街、石龙湖、吴家营、雨花派出所行政辖区范围内,在此范围内建设220个高清监控点组成和高清城市报警监控系统、分局核心机房升及改造、15路卡口设备更换、无线视频图像传输系统建设、决策室拼接墙建设及其相关配套工作,由租赁建设项目和一次性投资建设项目两部分组成。
2.1.1一次性出资采购安装部分包括:
A、采购15路卡口设备用于更换原彩云路、兴呈路机动车卡口抓拍项目;
B、呈贡公安分局核心机房升级改造工程项目;
C、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无线视频应急指挥系统项目。
2.1.2租赁建设项目由220路高清城市报警监控系统及配套设施建设、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组成,具体为:
A、220路高清监控前端设备清单中的设备采购及安装;
B、分局指挥中心、城关、龙街、石龙湖、吴家营、雨花派出所后端设备清单中的设备采购及安装;
C、220路前端设备的接电安装;
D、110接处警拼接屏安装。
E、分局核心机房UPS后备电源安装、空调安装、火灾报警系统及灭火设施安装。
F、分局监控机房UPS后备电源安装、空调安装、火灾报警系统及灭火设施安装。
G、220路高清摄相机日常使用电费支付。
H、220路高清摄相机光纤链路安装。
I、设备维护、维修更换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J、政府采购租赁费报价形式以 元/月/路,或 元/年/路报价,共计220路, 年总合计租费为: 元,此租费包括了以上A-I项的全部费用;
K、呈贡公安分局只支付上述租赁费,不再支付任何其它费用。
R、具体设备内容详见设备清单。
S、采购租赁合同期拟订五年。
2.1.3 项目基本要求
光缆投资、前端摄像机、立杆、电源、防雷、防护箱、电表、安装维护、派出所中心、分局指挥大厅等所有设备由中标人负责投资建设,并预留总接入数量300路高清视频扩容接口。
中标人负责投资的光缆、前端摄像机、光端机、立杆、电源、防雷、标牌、防护箱、安装及派出所、分局指挥大厅中心设备,用于组建2013年呈贡区高清城市报警及监控系统建设项目及完成一次性投资建设相关配套工程建设内容。建设的光缆产权归中标公司合作方运营商所有。投资建设的前端摄像机、灯杆、电源线、防雷器设备及派出所中心设备产权归投资方所有。呈贡公安分局采用租赁方式进行使用。
一次性投资建设的相关配套工程产权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具有所有设备的使用权、处置权。中标人负责各设备的安装、调试、维护,直至招标人可以正常使用,并保证设备能正常运行,并顺利通过验收正常投入使用。
中标人安装、调试的所有建设项目必须满足招标人实际需求,并符合昆明市公安局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技术要求和规范,否则无条件整改,直至达到相关规范和要求为止。
本项目工程在呈贡区管辖规范内新建220路高清治安监控(具体地点以实际点位为准),其中:机房存储设备分别建于前端摄像机所在辖区的派出所,视频存储及传输、控制为新建设备,每路高清摄像机视频存储周期每路不得低于31天,控制部分采用已建成的海康威视网络综合平台,相关系统设备由中标人负责投资建设,各派出所搭建系统设备配置明细,根据招标人确认接入的监控点数分配。前端设备到派出所中心,派出所到呈贡公安分局指挥中心光缆连接。包括上述涉及的机房设备、光缆线路、前端设备及网络设备中标人按照公安部、昆明市城市报警监控系统技术规范、昆明市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三年建设方案、及昆明市公安局其它相关文件标准统一建设。中标人负责提供光纤线路资源将220路高清摄像机连接至所属地的派出所监控中心和分局指挥中心,并对招标人原有监控系统进行整合,实现互联互通、并存共享。
本项目工程在呈贡区管辖规范内更换15路卡口设备,中标人按照公安部门关于卡口系统建设技术规范标准统一更换,满足公安部门需求。
本项目工程机房升级改造包括分局中心机房和监控机房,中标人按照公安消防部门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设置消防报警系统和灭火设施,消除火灾隐患。
本项目新建无线应急视频指挥系统,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相关技术规范保质、保量完成系统建设。
2.2项目名称: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220路高清城市报警监控系统建设、卡口更换、中心机房改造及应急指挥系统建设项目
2.3 招标编号:0702-1341CITC27249
2.4项目地点:昆明市呈贡呈贡区辖区范围(具体地点以实际点位为准)
2.5项目完成期及质保期要求:项目完成时间:100天,中标人必须于2014年4月15日前将系统全部建成并顺利通过验收并投入使用(一次性投资建设项目必须于2014年4月15日完工顺利通过验收并投入使用),逾期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中标方违约未按时正常交付使用的违约金1万元起,每延期1天,违约金50元/天/路,以累计方式计算。该系统建成后中标人必须确保高清摄像机正常运行接入率每月不得低于95%,在线率不低于95%,否则每降低一个百分点,违约金为5000元,以月为标准,以累计方式计算。
一次性投资项目设备质保期:3年。
2.6招标范围为:1)一次性出资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维护及人员培训等内容;
2)220路高清城市报警监控系统及配套设施建设、系统运行维护租赁服务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合格的投标人)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消防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公安部门核发的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壹级资信企业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3.3 业绩要求:近三年内具有类似于本项目的相关实施业绩;
3.4 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3.5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3.6其他要求:详见技术参数及要求
3.7省外入滇企业必须提供入滇备案证原件;
3.8投标人须到企业本地检查机关或其他地区的检查机关查询企业的无犯罪记录,原件放在投标文件中,副本可用复印件。
3.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售价及地点: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年11月26日至2013年12月4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云南省昆明市广福路318号红星国际广场8栋7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400元(肆佰元正)。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联系人:彭琴,联系电话:0871-63577385。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5、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3年12月1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开标地点及文件递交地点: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锦锈大街1号综合服务楼3楼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向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缴纳的(人民币)200000.00元(贰拾万元正)投标保证金和廉政保证金。
不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和廉政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投标。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9、招标人: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
10、招标代理机构:中机国际招标公司。
云南分公司:云南省昆明市广福路318号红星国际广场8栋7楼。
联系人:羊振 张月莲
电话:0871-63572561 13619691532 010-63348996
传真:0871-63577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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