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停车场管理系统设备及配套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报价。一、采购项目编号:GDHS13JYHX11117
二、采购项目名称: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停车场管理系统设备及配套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停车场管理系统设备及配套采购 一 项
2、采购预算:人民币122510.00元
3、技术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报价人应对所有的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四、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报价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符合相关经营范围;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六、报名时间、地点、供应商产生办法 :
1、报名时间:2013年11月25日至2013年11月29日9:00-16:30(工作时间)
2、报名地点:揭阳市东山莲花大道以东、市国土资源局以北(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3、供应商产生办法: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报价人不超过五家,全部作为正式报价人;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报价人超过五家时,以摇珠方式选取五家作为正式报价人;摇珠时间:2013年11月29日17
时20分。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3年12月2日9:00至17:00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购买询价文件,询价文件每套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12月5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注9:30开始受理报价文件)
九、报价文件送达地点:揭阳市东山莲花大道以东、市国土资源局以北(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十、询价时间:2013年12月5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十一、询价地点:揭阳市东山莲花大道以东、市国土资源局以北(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十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转自:中国自动识别网www.cnaidc.com 请保留)
1、采购人名称: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
采购人地址:揭阳市
采购人联系人:唐先生
采购人联系电话:0663-8691572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揭阳市东山莲花大道以东、市国土资源局以北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姓名:卢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663-8275777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663-8275779
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