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当当网在其“当当简介”中介绍,“当当网是全球最大的综合性中文网上购物商城”,因此遭到北京肯萨法律中心主任赵建磊的投诉,称“该网站并非其所称"全球最大",而实际上很多中文网站销售额都比他要高很多。我认为,该网站宣传"全球最大"属于虚假内容,涉嫌以广告或其他方式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误导了消费者。”
就此,北京市工商东城分局做出回复称,“就您举报的当当网宣传"最大"涉嫌虚假宣传一事,我局已经立案调查”。
据本报记者了解,目前当当网其简介为“全球知名的综合性网上购物商城”。
实际上,在电商中因宣传自己“最大”、“第一”、“最早”等内容而被工商部门处罚,不在少数。
2010年5月起,“团宝”网站上发布自己为“市场第一”、“市场拓展能力排名第一”、“品牌第一”、“融资第一”、“上线第一”以及宣传“国内最早的团购网站”、“团宝网,行业第一,值得信赖”等表述内容。
2011年,北京市工商局朝阳分局立案调查后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团宝”网处罚5万元。
2012年,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在对北京窝窝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官方网站的检查中发现,在“关于我们”一栏的宣传中宣称“行业第一”。因此“窝窝团”被处罚3万元。
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