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检查中,执法人员使用便携式移动条码扫描仪对辖区内的28家药店的近400个批次的商品条形码进行了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经销的商品上是否有未经注册、备案的商品条码;检查是否存在伪造、冒用他人商品条码或者无中文标识的商品;商品条码是否在有效期内使用。此次检查共发现涉嫌伪造、冒用他人商品条码的药品12个批次,执法人员责令各单位对出现的问题进行改正,并且已展开进一步调查处理。 文/本报记者 杨晓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