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归生意:
寻求利益共同点
今年春天,微信是否收费曾掀起一场风波,OTT业务成为阻挡运营商与互联网企业展开深度合作的拦路石。但专家表示,很多OTT业务都深受用户欢迎,大势已成,运营商与互联网公司之间会有很多冲突,但也有利益上的共同点,求同存异、追求共同利益是企业的理性选择。
中国科学院声学所原所长侯自强表示,不光是中国通信业受到OTT的冲击,全球通信业都一样。他还提到了通信历史上IP电话业务曾对传统语音通话业务的冲击,“OTT已经不是通信业受到的第一次冲击了。”侯自强认为,“OTT业务是一个趋势,或者说是难以违背的发展潮流,不接受也得接受。毕竟,利益无法违背规律。”侯自强对中国电信提出“去电信化”战略思路大加赞赏,他认为这表现出通信运营企业的理性。
“合作共赢是信息经济的精髓。”中国信息经济学会理事长杨培芳表示,传统的工业经济往往边界清楚,是有界限的零和博弈,到最后陷入二元对立。信息经济突破了工业经济原有的界限,实现了新的分工,任何企业都各有各的优势,不能做到从头到尾全包。杨培芳认为,在信息时代,应摒弃“你取代我、我取代你”的传统工业经济竞争思路,更加注重信息生产力的提升,合作完全可以实现共赢。
在中国社会科学院信息化研究中心秘书长姜奇平眼里,运营商和互联网厂商有很大区别,“CT与IT不同,我把它们比喻为一个在做数据贸易,一个做数据加工。”他表示,“运营商增量不增收,说明收入结构出现了问题,利润趋薄,高利润率业务占比过低。但高收益业务往往意味着高风险,有可能导致企业破产,这是国企难以接受的。因此,选择与OTT业务提供商合作,是一举两得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