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企业的人事总监,他就必须对企业人事招聘、管理、考核、薪酬设置、社保等相关工作全权负责。在这里,笔者补充一下:企业员工的社保问题非常重要,企业人事总监对此必须高度重视,并且专业研究,否则会使企业承担巨额社保成本。
依次类推,每个主要成员都有一个非常明确的分工,同时每个主要成员的职责、权利、义务都很清晰,每个主要成员都能做到“各尽其责”,这样企业的发展才会良性、持续。
第三:干了再说
创业型企业基本上都会碰见这种情况:创业成员,以前所从事的工作与现在创业所负责的工作(分工)有一定偏差。比如,营销总监以前从事快速消费品销售,现在从事耐用消费品销售;技术总监以前从事金融行业的软件开发,现在从事财务管理软件的开发……诸如此类的情况,比比皆是。
在这种情况之下,不少创业型企业就希望这些创业成员、尤其是转行过来的创业成员,尽快熟悉这个新的领域,然后才开始划分工作。
乍看上去,这个思路很正确;但事实上,这很不利于企业的发展和员工工作的开展,因为创业型企业没有那么多的“时间”,我们必须牢牢控制住我们的“时间成本”。
笔者认同这种观点:边干边学边提高,干了再说!
邓小平同志提到“实践出真知”,笔者认为这句话对创业型企业来说,更是如此。
笔者一位朋友,从事传统行业营销10多年,后转行去做IT营销,与几个志同道合的朋友一道创业。结果,前面两个月,笔者的这位朋友快郁闷死了,因为其他几个创业成员认为他必须先熟悉IT行业,然后才能真正具体负责营销;而在这两个月内,其他几个创业成员(都是技术类或行政管理类人员)兼顾着营销工作,搞得销售一团糟,月度工作总结时还让他来“背书”,他觉得非常冤枉和委屈。后来,在他的强烈要求下,企业同意由他直管整个销售,他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边干边学边总结提高,不但自己很快熟悉了IT营销,而且企业的销售业绩也蒸蒸日上。
笔者另外一位朋友,以前一直担任某中央级媒体的编辑,后来担任某贵金属企业的营销总监,也是在实践中快速成长起来的,现在企业年销售额已突破6亿!
所以,干工作,干了再说,不能冀望于先学会了再来干!
第四:一官一职,一职一官
简单的说,就是“一个职位,只有一位负责人;一个员工,只有一个职位”。
创业型企业在创业之初,由于人手有限,“一人多职”,“能者多劳”。但是,随着企业发展,企业必须对员工的职责、分工更加明确、唯一。每个主要成员,就是负责某一块的工作,不能让一个成员同时负责多个、尤其是多个不相关的工作岗位。分工必须明确、细化。
大多数企业对“一官一职”,都比较认可,也容易落实;但是,很多企业在“一职一官”方面容易犯大错误。
比如说:某创业型企业,事业才刚刚有点起色,主要创业成员的七大姑、八大姨、同学朋友就开始想“加盟”企业。好吧,你说加盟是好事,问题是他们进来之后,具体干什么工作,担任什么职位?这个可是很麻烦的一件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