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这个时期同全国的网络闪客一样,我的作品还处在自娱自乐的初级创作阶段。后来听人说在美国,flash动画早就被运用到网络广告、网络教学、电视广告、MTV、彩信等诸多商业领域。被称为“商业闪客”的flash动画制作师,收入远远超过普通白领,绝对属于“中产阶层”。我不由想:在“闪烁”的同时又能大把收获钞票,何不把它应用于商业领域?
此后在工作之余,我虽然还是频繁地登陆闪客论坛,但重心已经转移到对贴在论坛里的网络动画广告艺术的研究上了。国内外大师们的创作起源、作品风格、所表达的意境和宣传效果等,自己都一一学习、借鉴。2001年初,我为父亲的公司制作了一个隐形广告《我青春,我疯狂》,因这个动漫作品构思奇妙,制作手法又别具一格,放到网上后很是受“宠”,后来一查点击率连我自己都吃了一惊。结果可想而知,通过网络的传播,这个生动、有趣的flash动画无形中帮老爸的产品做了广告,使某牌的“随身听”销售量当年猛增200%□
小试牛刀就让老爸乐得合不拢嘴,我的干劲也更足了,后来又接连为他公司的电子产品制作了几个漂亮的隐形动漫广告。当年年底一核算,老爸惊喜地对我说:“知道吗?我伟大的女儿,你那几个‘小玩艺’在网上传播后,使我的产品销售量大增,创造的效益不少于80万呢!”此后,因口碑效应,竟有很多商家纷纷找到我,请求尝试“flash方式”。于是索性辞职成立了自己的“MM创作室”。随即我又招兵买马,聘用几位志同道合的flash高手加盟,做起了职业的flash动画制作师。
每秒350元,卖“商业动漫”好过瘾!
真正涉足商业flash这一行后,我才发现,原来网络动漫里隐藏着巨大的商机。
作为一种“新娱乐文化运动”,它对人们娱乐形式和观念的影响力,几乎到了匪夷所思的程度。因为它的传播速度在互联网上是爆炸式的,其“随时看,同时看”的特性加上互联网“光速”的瞬间传播速度,导致了一个好的flash动画作品可以在最短的时间里达到“街传巷议”的程度。这正是它作为一种新型传播形式的巨大商业魅力所在。
圈内人都知道,一首《东北人都是活雷锋》被冷藏6年,仅因一位清华才子为其做了flash动画,一夜间红遍大江南北,而演唱者雪村更是既出光盘又拍电影,忙得不亦乐乎;那只长得像棉花糖、只赚便宜不吃亏的“流氓兔”原来也只是个被抛弃的玩具设计形象,创作者金在仁和他的经纪人甚至因此成了失业者,直到把流氓兔做成了系列flash在网上发表后,他们的兔子形象才开始在全球迅速普及。时至今日,它的周边产品已超过了1000多种,赚了数千万美金!一系列由flash创造的财富奇迹听得太多了,我也憧憬着用网络动漫这颗魔法石打造自己的辉煌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