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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东方俞敏洪合伙到底怎样才能合成功 成功合伙的要素

2014-06-24   来源:www.cnaidc.com   作者:中国自动识别网CNAIDC   点击:66

当然解决到最后的结果是好的,我们变成了一个确确实实的股份制公司。

    第一个启示:用10%的代持股份,吸引来了新东方的第二代管理者

    “在分股份的时候,我被分到55%。我当时多了一个心眼,比较大度拿出10%作为我代持股份,为什么?因为我知道新东方必须要有后来人,要有新的管理者进来才行,这个股份就是为新的股份留的。”

    当时我已经意识到了,如果这些人在内部打的话,最后会干没掉了,因为合伙人之间形成一个封闭系统,把其他有才能的人排除掉,所有的利益都先占了,其他有才能的人进来没有利益。所以当时分股份的时候我比较聪明,因为他们给我分了55%的股份,我也是值得的,说到分股份,我也要纠正电影中分股份的插曲。电影中成东青一个人,没有为新梦想做什么事情,完全在两个朋友帮助下做起来的,最后在办公室自说自话分股份,给自己分了51%,另外一个是25%、24%,这样股份就分完了。如果真出现电影中这样的场合,这个合伙制当天就会散架,因为股份占多少,是根据人的贡献来的,而不是某一个人自说自话就自己分了,除非这个老板是100%股份是自己的。

    其实新东方在分股份之前100%都是我自己的,分股份的时候,新东方的净资产有1亿人民币,因为这1亿人民币都是我的投入,他们真的没有投。如果把股份分给他们,无论如何把这个钱给我吧。比如你拿10%,给我1000万,很正常,这是原始股价。但是这帮小股东联合起来跟我说,俞敏洪,我们股份要的,要钱没有,如果你不给我们股份,我们就要走了,然后只能送了,把股份送了。

    坦率来说是我一个人利润放在新东方来推进发展,其他人的利润每分钱都拿回去了,现在合伙以后目标是要做大、要上市,假如原来一年可以拿回去200万,现在利润一年只能拿50万回去了。大家突然发现收入减少了之后,他们觉得生活过不下去了,所以就说利润也继续分,公司也要发展,那拿什么发展,没有什么发展了,所以要把利润按在公司,大家又产生了强烈的不满,因为大家觉得要把钱分走。

    后来又出现了利润分配的矛盾,到最后他们想想,新东方打架了两三年,好像股份也挺不值钱的,我说你们觉得不值钱,可以把股份还给我,他们说还不行,你要想把股份收回去,要出钱。后来讨论多少钱收,咱们原来净资产是1个亿,我还是以1个亿的价格回收,你们每1%的股份还给我,我给你们出100万,10%给你1000万,现金交易,你把股份分给我,我现金还给你。为了这个事情,我还从朋友身边调了3000、4000万人民币。结果,他们定完这个价以后,就不给我股份了,他们说,反正已经定价了,最后我们什么时候给你,你至少出100万的1%,股份就拿在手不放了。一直到上市,现在新东方每股1%值3个亿人民币左右。

    在分股份的时候,我当时多了一个心眼,我被分到55%,这是大家讨论的结果,我比较大度拿出10%作为我代持股份,我自己拿着45%,为什么拿出10%?因为我知道新东方必须要有后来人,要有新的管理者进来才行,这个股份就是为新的股份留的。这10%留下相当于1000万股,新东方上市按照1亿股上市的,这1000万股最后出来以后,最后真的是吸引到了新东方第二代管理者。

    第二个启示:合理的股份增发机制,让干得多的人权利不断增加

    “如果大家在一起合伙的话,一定要有一个机制,先上来大家分好股份,紧接着设置一个对干得最多的人增发的机制。”

    在上市的时候,我们分50万股、100万股,甚至10万股就可以招到非常好的管理者,现在整个新东方第二个管理梯队,几乎都是那1000万股招进来的。后来我们设计了一整套对于再后来上市的管理者的发展空间,再上市就比较好办了,为什么?每年都有期权,我每年申请期权,发给能干的人,谁干的多,就发给谁,这些人就不断地能拿到新东方的股权。

    其实合伙制企业也好,创业也好,一开始要设立一个股权激励机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比如电影中还有一个违反商业原则的事情,成东青不想上市,所以他为了不想上市希望拉一些合作者,就自说自话增发了30%的股份,给周围公司的合作者,这是违法行为,股份可以增发,但是必须取得全体股东的通过,没有任何一个人,哪怕你只有80%的股票都不能增发股份,必须要问小股东同意,因为增发是为了所有人利益都好,为什么要增发股份,是因为我增发股份给有才能的人,是想把公司做好,绝对不是说不想上市。为更多的合作者,所以要增发股份,这是完全违反商业原则的,电影中这些东西都是有一些不太切合实际的。

    在现实中,新东方在上市之前没有增发股份,因为我预留的10%正好在上市之前用完,上市以后就开放了公开的期权发放机制,也不再需要我再去重新内部增发股份。所以,如果大家在一起合伙的话,一定要有一个机制,先上来大家分好股份,紧接着设置一个对干得最多的人增发的机制。后来有几个大学同学,他们也合伙,我就帮他们设计了一套增发机制,他们到今天也没有打过架,因为每到年底的时候,就会根据谁干活干的多少来进行增发,比如其中有一个人刚开始占了40%左右的股份,现在已经稀释到了20%,因为他占了40%股份,除了投钱什么都没干。但是另外的人在做,那每年就要增发,增发到最后,原来一个占到10%几的人,现在已经被增发到了30%几,因为整个公司作为CEO是他一直在干的。实际要有这样一套机制,既可以合伙不散,也可以让内部干的人慢慢的在公司权利不断增加,这样就有一个比较稳定的机构。这是我的第二个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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