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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限制合同

2009-05-19   来源:www.cnaidc.com   作者:中国自动识别网CNAIDC   点击:189
摘要:竞业限制合同甲方:___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鉴于:乙方承认,由于乙方受聘甲方(包括但不限于接受甲方可

    竞业限制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鉴于:乙方承认,由于乙方受聘甲方(包括但不限于接受甲方可能不时向其提供的培训),其可能充分接触甲方的保密信息(定义见下文)、并且熟悉甲方的经营、业务和前景及与甲方的客户、供应商和其他与甲方有业务关系的人有广泛的往来;乙方愿意根据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对保密信息保密并不与甲方及其关联企业相竞争。因此,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定义

    1.“竞争业务”:指甲方或其关联企业从事或计划从事的业务;和与甲方或其关联企业所经营的业务相同、相近或相竞争的其他业务。

    2.“竞争对手”:指除甲方或其关联企业外从事竞争业务的任何个人、甲方、合伙、合资甲方、独资甲方或其他实体。

    3.“区域”:指甲方或其关联企业从事或计划从事其各自业务的地理范围。

    4.“期限”:指乙方受聘于甲方的期限和该期限终止后_________年的时间。

    5.“关联企业”:指控制甲方的、由甲方控制的或与甲方受到共同控制的任何其他法人。

    第二条乙方义务

    1.在期限和区域内不直接或间接地以个人名义或以一个甲方的所有者、许可人、被许可人、本人、代理人、乙方、独立承包商、业主、合伙人、出租人、股东或董事或管理人员的身份或以其他任何名义:

    (1)投资或从事甲方业务之外的竞争业务,或成立从事竞争业务的组织;

    (2)向竞争对手提供任何服务或披露任何保密信息。

    2.在期限内不直接或间接地劝说、引诱、鼓励或以其他方式促使甲方或其关联企业的:

    (1)任何管理人员或乙方终止该等管理人员或乙方与甲方或其关联企业的聘用关系;

    (2)任何客户、供应商、被许可人、许可人或与甲方或其关联企业有实际或潜在业务关系的其他人或实体(包括任何潜在的客户、供应商或被许可人等)终止或以其他方式改变与甲方或其关联企业的业务关系。

    3.乙方承诺,其未签订过且不会签订任何与本合同条款相冲突的书面或口头合同。

    4.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3年内不得到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就职。

    5.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3年内不自办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者从事与甲方商业秘密有关的产品的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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