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燕山石化
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申请
北京市体政委:
北京市工商局:
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在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党的十四大精神指导下,从有助于探求建立具有我国特色的股份经济形式的愿望出发,经中国石化北京燕山石油化工公司批准,由燕化公司设计院以生产新型聚乙烯催化剂为主体建立一个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小规模的试点工作。
一、发起人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
(一)发起人的名称:
1中国石化北京燕山石油化工公司设计院(以下简称燕化公司设计院)
2化工部北京化工研究院(以下简称北京化工研究院)
3北京市燕阳化轻公司(以下简称燕阳化轻公司)
4银燕商贸经济技术服务公司(以下简称银燕服务公司)
(二)发起人的住所:
1燕化公司设计院:北京市房山燕山迎风路二号
2北京化工研究院:北京市东城区和平街北口
3北京市燕阳化轻公司:北京市安定门外青年湖北街八号
4银燕商贸经济技术服务公司:北京市房山区燕山迎风路一号
(三)发起人法定代表:
1燕化公司设计院:孙伯藩(燕化公司设计院院长)
2北京化工研究院:贺英侃(研究院副院长、总工程师)
3北京市燕阳化轻公司:李兆弟(燕阳化轻公司经理)
4银燕商贸经济技术服务公司:高振林(银燕商贸公司经理)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称、目的及宗旨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称
北京市燕山石化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目的厦宗旨
l实行独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权平等,同股同利,利益共享,共担风险,照章纳税,遵纪守法。
2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国家关于《股份制企业试点办法》的通知精神和有关股份制的规范意见、企业会计制度、劳动工资管理制度、企业有关税收制度、物资供应管理规定、土地管理规定的文件精神。
三、股份有限公司的资金投向、经营范围
(一)公司的资金投向:
l新型聚乙烯高效催化荆生产装置(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点项目)。
2经营其他项目:(见经营范围),暂投入资金lOoo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