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生意经 » 销售管理 » 贸易心得 » 正文

贸易出口货物退税计算方法

2012-03-15   来源:www.cnaidc.com   作者:中国自动识别网CNAIDC   点击:182
摘要:目前,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退税办法包括先征后退和免、抵、退税。先征后退是指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代理出口的货物,一律先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征税率征税,然后由

    目前,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退税办法包括“先征后退”和“免、抵、退”税。

    “先征后退”是指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代理出口的货物,一律先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征税率征税,然后由主管出口退税业务的税务机关在国家出口退税计划内按规定的退税率审批退税。

    一、计税依据。

    “先征后退”办法按照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乘以外汇人民币牌价计算应退税额。

    “离岸价”(英文编写为FOB价)是装运港船上交货价,但这个交货价属于象征性交货,即卖方将必要的装运单据交给买方按合同规定收取货款,买卖双方风险划分都是以货物装上船为界限。因此,FOB价是由买方负责租船订舱,办理保险支付运保费。

    最常用的FOB、CFR和CIF价的换算方法如下:

    FOB价=CFR价-运费=CIF价×(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运费

    因此,如果企业以到岸价格作为对外出口成交的,在货物离境后,应扣除发生的由企业负担的国外运费、保险费佣金和财务费用;以CFR价成交的,应扣除运费。

    二、计算方法

    1、一般贸易

    (1)计算公式: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率-当期全部进项税额

    当期应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税率

    (2)以上计算公式的有关说明:

    ①当期进项税额包括当期全部国内购料、水电费、允许抵扣的运输费、当期海关代征增值税等税法规定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②外汇人民币牌价应按财务制度规定的两种办法确定,即国家公布的当日牌价或月初、月末牌价的平均价。计算方法一旦确定,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更改。

    ③企业实际销售收入与出口货物报送但、外汇核销单上记载的金额不一致时,税务机关按金额大的征税,按出口货物报关单上记载的金额退税。

    ④应纳税额小于零的,结转下期抵减应交税额。

    举例说明:

    例1、某鞋厂2000年3月出口鞋30000打,其中:(1)28000打以FOB价成交,每打200美元,人民币外汇牌价为1:8.2836元;(2)2000打以CIF价格成交,每打240美元,并每打支付运费20元、保险费10元、佣金2元,人民币外汇牌价为1:8.2836元。当期实现内销鞋19400打,销售收入34920000元,销项税额为5936400元,当月可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为10800000元,鞋的退税率为13%。

编辑  来源:www.cnaidc.com  
 
 
[ 投稿邮箱:26454645@qq.com]  [ 生意经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声明:中国自动识别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网友及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自动识别网"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自动识别网网站,转载请必须注明中国自动识别网,并附上网址 http://www.cnaidc.com。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两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文明转播  行业协会  备案信息  安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