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张也不是平白无故靠近老A,他想寻找一位盟友。与银行的携手合作是可以让他的业务更有优势,但有些业务银行不好涉及其中;再说,多一个人,多一份资金实力,何况老A有“道义”的名声在外,是个不错的选择。
没过多久,老A遇到了一点麻烦。
这次是一笔按揭房贷款。按规矩,按揭房是不能抵押贷款的,但这位客户做的是煤炭生意,有家专门做贸易的公司。这次借20万元,是用于市中心的一处按揭房贷款,利息算6分,借钱时间三个月,一次性扣18%。借款20万元,客户拿到手的是16.4万元,三个月到期后还款20万元。
老A判断客户有还钱的能力,放了款。三个月后到期,这位客户并没有来还,老A有些恼火,他不能自己坏了规矩。大张听说了,让老A去打官司。按揭贷款涉及银行方面他有办法周旋。状纸还没递上法庭,煤老板知道自己遇到了硬点子,还打通了银行方面,立刻还了本金。
这次不算成功的借贷直接促成了老A入股大张的担保公司。开“黑店”的总希望有“洗白”的那天,而且傍上大张,放贷的玩法明显能更上层次。那个阳光正好的午后,老A仰起头深深吸了一口气。#p#副标题#e#
是狼?还是羊?
做了放贷这一行,追债是绕不开的功课。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背后再有人,也不可能每次都靠打官司。这个江湖有自己的规则,老A也发展出自己的路数。比如,在借条上做文章。
一般老A会和贷款人签订两张借条,第一张借条约定了还款时间和数额,并写明诸如到某个日期还不了款的话则借条自动失效的内容。届时,则启动第二张借条。这时,就意味着需要启动起诉等程序了,而起诉就要聘请律师,还要其他花费,这些费用就从第二张借条与第一张借条之间的差额来体现,由贷款人埋单。
如果拖欠时间长了,老A偶尔就会动用“非常手段”。他的担保公司除了日常的几个工作人员之外,还会有几个“小弟”。老A会派“小弟”跟踪贷款人,看他们是否有钱不还,尤其贷款人是赌徒的情况。在他看来,一旦遇上了赌徒,这些“非常手段”就非用不可了。
记得去年秋天,有个老板借款不还,晚上在回家的路上,走着走着突然被人蒙住面,送到了老挝。第二天,老A就带着“小弟”们去该老板家里要债,对方扬言要报警,但老A笑眯眯地提醒他们,不要忘了自己家的生意是怎么做的(该老板的生意也涉及见不得光的事情),另外,不要得罪不该得罪的人。
这更像一场心理博弈。看谁占先手,谁的气盛压倒对方,谁的背后关系硬,谁的手上真真假假地握着对方的把柄。一般来说,老A并不是要把“人质“怎么样,只是吓吓他的家人,然后收回钱。
横的人难免又会遇到不要命的人。有时候也不一定是他吓借款人,也有借款人吓他的时候。
老A记得很清楚,冬天的一个早上,有个叫黄雪的女人要请他吃饭,顺便还当月的利息。老A也没多想,翻身起来穿上羽绒服就出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