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开封市人民检察院侦查取证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汴财招﹝2014﹞64号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总投资:约135.3万元
交货期:合同签定后30日历天内竣工交付使用。
招标内容:本项目共一个包: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具体规格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1 C网移动定位侦测系统 1 套
2 电子证据检验工作站 1 套
3 取证一体机 2 台
4 电子取证识读设备 2 套
5 硬盘克隆专用设备 1 套
6 电子取证勘察箱 1 套
7 便携式影像记录设备 2 台
8 反监听仪 1 台
9 磁卡读写器 3 台
10 收集数据恢复取证系统 1 套
11 办案专用包 11 个
12 办案密码箱 15 个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该类项目)注册资金500万以上、税务登记证;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4年5月15日至2014年5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理服务大厅20号窗口(宋城路92号)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证明资料: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另需提供如下:
1.电子证据检验工作站中介质综合取证分析系统DiskHunter和计算机仿真系统LiveHunter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及《公安部检测报告》的复印件并加盖厂家公章,以及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投标的专项授权书。
2.投标商需提供硬盘克隆专用设备中免拆机克隆系统软件LiveImager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及《公安部检测报告》的复印件并加盖厂家公章。
3.投标商需提供生产厂家电子取证勘察箱中现场快速检查分析系统LiveCheck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及《公安部检测报告》的复印件并加盖厂家公章。
4. 投标商需提供C网移动定位侦控系统生产厂家的《公安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报告,《国家涉密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厂家公章。以及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投标的专项授权书。
5.投标商需提供本企业《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
6.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公告函,需含法人和委托人,日期需在发布公告以后,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廉洁承诺书。同时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2套并加盖公章, 购买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并留存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4年6月5日上午10:00。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开封市宋城路92号)。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河南省开封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0371-2365651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智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亓先生
电话:18903783587 18703880281
201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