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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高新区金鼎卫生院车辆门禁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4-03-18   来源:www.cnaidc.com   作者:中国自动识别网   点击:30
摘要:项目名称:珠海高新区金鼎卫生院检验科整体设计及车辆门禁系统采购项目;本项目投标邀请及招标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关键词: 门禁系统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珠海高新区金鼎卫生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珠海高新区金鼎卫生院检验科整体设计及车辆门禁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0851-1461ZH00CL09,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3月14日至2014年3月20日。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 本项目投标邀请及招标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2. 项目编号:0851-1461ZH00CL09

  3. 项目名称:珠海高新区金鼎卫生院检验科整体设计及车辆门禁系统采购项目

  4. 项目类型:货物类

  5. 项目情况一览表:

  包组号:包组一

  采购内容:门禁系统

  数量:二套

  交货期:2014年5月20日前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供采购人正常使用

  最高限价:人民币24万元

  注:①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②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6.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包组一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项目接受经销商、代理商的报价。经销商、代理商作为响应供应商,应提供产品代理证书或(生产制造商或总代理商)出具的有效授权委托书;(若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授权书为非制造商出具的,必须另外提供制造商对总代理商出具的相关产品代理证明文件);

  (3)具有广东省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资格证书(或资格备案证书);

  (4)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原件;

  (5)本项目本包组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本包组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响应供应商须是《珠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珠财采通[2013]3号)所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报价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详见响应文件格式);实施采购后,没有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允许大型企业参加。

  7.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7.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3月14日至2014年3月20 日,工作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7.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兴华路210号(大金鹰大厦)2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7.3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凭以下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7.3.1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3.2广东省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资格证书(或资格备案证书)复印件;(适用包组一)

  7.3.3《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7.3.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7.3.5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为了提高效率,投标人 可先下载“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点击打开)”,填写后打印并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购买招标文件。

  7.4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7.5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300.00元整,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人民币60元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8. 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时间:2014年4月3日14:30~15:00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4年4月3日15:00

  投标及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二楼2号开标室

  9.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9.1 法定媒体:  

  10.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投标人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的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递交质疑书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珠海高新区金鼎卫生院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756-3389461

  12.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香洲兴华路210号(大金鹰大厦)2楼

  项目咨询:李小姐

  招标文件售卖及投标保证金事宜咨询:赵小姐

  联系方式:0756-2638498 、0756-2638493

  邮政编码:519000

  电邮:CL2638498@163.com

  传真:0756-2638497

  网址:www.chinapsp.cn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纪律监督电话:020-8765 3380

  13. 如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账户请汇至以下账户:

  户名: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珠海市东区支行(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

  账号:4400 1646 8350 5300 4526 (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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