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津市市交警大队的委托,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津市市交警大队信号灯、电子警察等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津市市交警大队信号灯、电子警察等设备采购项目二、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编号:JSCG2013-31
委托代理编号:HNTJZB-CDCG2013-030
三、采购内容:信号灯、电子警察等设备,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第七章。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4.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供应商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合格供应商,具备下列条件:
4.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4.2.1具有安防资质证书;
4.2.2近三年来具有两个以上与该项目内容相近的成功经历;
4.2.3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信号灯和闯红灯抓拍系统)的售后承诺书;
4.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谈判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
1、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时间:从2013年12月5日起至2013年12月11日止(节假日休息),每天9:00~11:30,15:00~17:00(北京时间)。
2、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地点:津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谈判文件
3、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方式:请投标供应商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授权代表在投标单位6个月以上社保登记资料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有效证件、安防资质证书、两个以上与该项目内容相近的成功经历及制造商针对本项目(信号灯和闯红灯抓拍系统)的售后承诺书(以上资料除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授权书存原件外,其余均验原件存复印件,复印件必须每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并装订成册后交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初审通过后发放竞争性谈判文件,逾期不予办理。
4、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每份200元,售后不退(以纸制版为准)。
六、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12月13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谈判时间:2013年12月13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3、谈判地点:津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或向同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反映(监督电话:0736-4230438)
采购人:津市市交警大队
地址:津市市
联系人:宁先生
电话:13975661138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高立
联系电话:0736-7367988
津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津市市国土局新办公楼2楼
联系人:刘惠
联系电话:0736-4258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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