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单位: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采购代理人:山东省鲁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菏泽分公司
三、项目编号:HZGKD-2013218
四、项目名称: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科技法庭、监控门禁报警系统采购项目
五、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分两个包,第一包为科技法庭系统,第二包为监控门禁报警系统,详见“第三章 项目技术要求”。
六、概算:第一包为115.6万元,第二包为67.3万元。
七、投标人资质要求(开标时由公证处审验证件原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具备产品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授权和所投主体产品原厂商服务承诺函原件;
3、具备法人证和法人身份证原件(或者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获取招标文件方式:请登录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zzfcg.gov.cn网站点击附件进行下载。
九、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要将投标保证金(第一包:叁万元人民币,第二包:贰万元人民币)按以下信息汇入或转入指定帐户,汇出或转出单位名称要与投标时的单位名称一致,否则报名无效。
(1)收款单位名称:菏泽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局
(2)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菏泽牡丹支行
(3)帐 号: 245519812649
十、质疑和答复
1、若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有质疑,请于2013年12月6日17时前以书面形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SDLJ126@126.com)。
2、由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员对所提问题做出答复,答疑结果请查询:www.hzzfcg.gov.cn,此答复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招标文件变更见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zzfcg.gov.cn。
十二、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13年12月12日9:00;
提交投标文件时间: 2013年12月12日8:00-9:00
地点: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牡丹区委)。
十三、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