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缺管理系统目的是加强设备缺陷管理,提高设备消缺率和消缺质量,进而提高设备的可用率和健康水平,确保发电设备安全、可靠地运行。 规定了设备缺陷管理的职责、设备缺陷的发现和登录、检查确认、消缺后的报告、后续管理、缺陷验收及缺陷的统计与考核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生产设备上所发生缺陷的管理。
通过巡检、操作和运行分析发现并登录设备缺陷,提出消缺要求,采取运行措施,为消缺工作顺利进行创造条件,做好设备缺陷的验收工作。 在设备缺陷未消除前组织运行值班人员加强检查监视,采取措施防止缺陷造成的影响扩大。 对发现的重大缺陷,及时通知设备点检员、维修人员到现场消缺。 及时对已消缺陷进行验收,恢复设备或系统的正常运行。 对运行人员发现缺陷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对缺陷发生后的处理工作进行分析,以提高运行人员 处理缺陷的能力。 维修部职责 负责组织消缺工作,协调专业和部门间的配合,督促消缺工作安全、及时、高质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