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地方动态 » 正文

内蒙古阿拉善盟质监局开展液化气瓶加贴电子标签工作

2014-10-13   来源:内蒙古质量技术监督局   作者:CNAIDC编录   点击:43
摘要:内蒙古阿盟质监局将过去由用户自行选择充装企业置换气瓶,改为阿盟九州同方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承担编号为单号的“阿左旗质监局办理液化气瓶换气证、更换合格气瓶通知书”

  近日,内蒙古阿拉善盟质监局组织阿左旗质监局、阿盟九州同方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阿盟新光液化气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了液化气瓶快速置换工作,就巴彦浩特地区液化气瓶置换过程中出现的充装企业间相互扯皮、相互攀比、相互等靠等问题进行研究,严肃查处充装报废气瓶、超期未检气瓶的违法行为。

  内蒙古阿盟质监局将过去由用户自行选择充装企业置换气瓶,改为阿盟九州同方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承担编号为单号的“阿左旗质监局办理液化气瓶换气证、更换合格气瓶通知书”,阿盟新光液化气有限责任公司承担编号为双号的气瓶置换工作。

  同时,将原定两家充装企业根据气瓶置换情况自行决定送气瓶到阿左旗综合气瓶检验站加贴电子标签的气瓶数量,改为两家充装企业于本月30日前各送1000只气瓶到气瓶检验站加贴电子标签。

  阿左旗质监局负责监督将盟、左旗两级政府补贴的气瓶加贴电子标签后,连同企业自购加贴了电子标签的气瓶(2000只/企业)一并发放到充装企业,充装企业保证持续为用户置换液化气瓶。

  内蒙古阿盟质监局还要求阿左旗2家液化气充装企业必须将政府匹配和企业自购的气瓶喷涂企业标志后才能投放市场。

编辑  来源:内蒙古质量技术监督局  
 
 
[ 投稿邮箱:26454645@qq.com]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声明:中国自动识别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网友及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自动识别网"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自动识别网网站,转载请必须注明中国自动识别网,并附上网址 http://www.cnaidc.com。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两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文明转播  行业协会  备案信息  安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