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科技资讯 » 正文

互联网大佬开战金融江湖

2013-10-14   点击:24
摘要:互联网大佬们实际上早在悄然之间已进驻了多个金融细分行业,他们由平台的提供者逐渐变为金融流程的优化者,其雄厚的资产实力以及活跃的创新能力,在业内专家看来,在金融业逐步放开的背景下,他们或许会带来金融行业利益的重新洗牌。
关键词: 互联网 金融
 10月9日晚,上市公司内蒙君正(601216,股吧)发布公告称,支付宝母公司浙江阿里巴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拟出资11.8亿元认购天弘基金的注册资本,交易完成后浙江阿里巴巴将持有天弘基金股本的51%,成为后者的控股股东,但基金公司的管理层以及管理架构等基本不变。同日晚间,苏宁云商(002024,股吧)也发布公告称,苏宁云商集团旗下的易付宝已经获得证监会关于基金销售支付结算的许可。

  而在此之前,互联网大佬们实际上早在悄然之间已进驻了多个金融细分行业,他们由平台的提供者逐渐变为金融流程的优化者,其雄厚的资产实力以及活跃的创新能力,在业内专家看来,在金融业逐步放开的背景下,他们或许会带来金融行业利益的重新洗牌。

  阿里意欲建金融控股集团

  阿里巴巴觊觎金融业由来已久,但如此深度的融合还是首次。实际上,在6月13日阿里巴巴旗下的支付宝悄然推出“余额宝”业务时,其迅猛的用户数膨胀就吸引了市场的目光。这一方面验证了阿里巴巴的第一次试水成功,另一方面也激发了其他跃跃欲试的大佬们“下水”的冲动。余额宝之后,现金宝、全额宝、收益宝、活期宝等纷纷浮出水面。

  中国的互联网公司在经过前期的积累,巨头已经成型,他们拥有技术、数据、用户群和创新优势,在金融业逐步放开的背景下,他们跃跃欲试,希望打破现有格局,通过优化、甚至改变金融流程而重新洗牌,成为新环境下的一方霸主。

  业内人士认为,在互联网金融这个“江湖”中,新霸主将从两个领域诞生:一是传统金融机构通过自建或合作的方式,利用互联网思想和技术创新盈利模式来改善客户体验。二是一些有资质的互联网企业通过申请金融牌照、收购中小金融机构等方式进军金融领域。阿里巴巴收购天弘基金的意义在上述背景下,也就不言而喻。

  此外,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中国互联网金融研究中心曹磊研究员从更深层次的方面分析认为,阿里集团先成立了主攻小微企业贷款的阿里小贷,再成立主攻线上虚拟财产保险(放心保)的众安在线,此次如完成控股从事基金业务的天弘基金。目前,阿里已布局五大金融形态(银行、保险、基金、证券、信托)中的三个。

  互联网巨头赤膊上阵抢地

  据媒体报道,有百度人士表示,金融将是百度未来发展重点领域,产品则定位于标准化理财产品,包括理财、保险、基金等;苏宁目前已经与多家基金公司进行接洽,并达成了合作意向,近期就会推出面向个人消费者的余额理财业务,目前相关产品正在内部测试阶段,苏宁易购作为基金电商平台的报备工作也加快了进度。

  而无论是哪种方式,大佬们的积极备战还需要监管机构的点头同意。正如此次阿里收购天弘基金,原全国人大财经委法案室主任、新基金法的修法小组组长朱少平就分析认为,目前阿里的入股为企业行为,入股方案的提出是可以的,但最终要等待监管部门的裁定。据新《基金法》规定,关于公募基金公司主要股东“应当具有经营金融业务或者管理金融机构良好业绩”。而至于阿里是否属于上述类型,所有人都还在等着监管部门的答案。

  虽然就目前来看,互联网巨头们暂时还没有一张明确的通行证,还没有一道政策上的“护身符”,但大佬们在互联网发展时代就积累起的“匪气”,已经在这个新兴江湖表现得淋漓尽致。就阿里而言,从“诚信通”,再到“支付宝”,至之后的阿里小贷、担保公司,再到筹备中的阿里小微金融服务集团,其在金融领域攻城掠地的速度迅猛。

  业内人士认为,互联网大佬之所以来势汹汹,除了其在互联网发展时代中的生存法则“法无明文规定便可为”思想外,目前而言,金融领域逐渐放开,民营资本伺机而动的背景也是大佬们迅速“攻城掠地”的原因之一。但政策的红线究竟在哪里,这些赤膊上阵的大佬们目前能做的也只有试探和等待。

  (金融投资报)
编辑  责任编辑:CNAIDC
 
 
[ 投稿邮箱:26454645@qq.com]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声明:中国自动识别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网友及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自动识别网"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自动识别网网站,转载请必须注明中国自动识别网,并附上网址 http://www.cnaidc.com。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两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文明转播  行业协会  备案信息  安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