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瑶还说:“在双方初步建立起投资意向之后,甚至可以自己接触,而移民公司只是负责在整个过程当中的签证申请条件审核。”严瑶强调说,做任何生意都是有风险的,他们并不保证所有的投资项目是盈利的,所以投资人自己具备投资知识非常重要。
百福集团的刘鹏先生同时谈到,企业家移民申请者在企业中扮演着股东的角色,可以自主选择参与或者不参与企业的管理。刘鹏先生说:“参与管理的投资人可以履行股东的各项权益,如查看帐目,查看会议记录,企业超过2000镑支出得到通知,重要岗位雇佣有一票的决定权等等重要权力。”
英国凯恩国际教育Andy也说:“我们的加盟投资项目走的是正规渠道,把资金交给英国人打理,进行正规的员工招聘、培训和运营,运营都有一套正规的体系。投资人可以选择参与或不参与公司的管理,这取决于申请者本人。”Andy还说,这种方式是申请者最喜欢的,即不用参与管理,也不用自己找项目创业,这种方式就是“3+2”模式。即先拿到三年的定居签证,三年期间,在英国建立企业,完成20万英镑投资,雇佣两个英国本地人;三年之后,UKBA会审核一系列商业行为,如会计报表、税务报表、雇佣员工证明和工资单等方式,审核通过之后再拿两年签证,之后就轻轻松松拿永居。
紫星移民的严瑶介绍,对5万和20万企业家移民来说,投资零售业、医疗保健业、金融服务业、科技类、网络类、市场类的项目比较多。“一些投资人刚刚从学校毕业,也没什么社会经验,知识面也比较窄,看到的项目大多是太明显、太直接的东西,含金量太少。”所以,她建议投资项目要避免选择传统行业和盲目跟风,应选择自己接触过的比较熟悉的领域入手,并结合个人的专业背景和兴趣爱好为依据。
有些申请者担心在申请投资移民时,因为公司的效益不好而影响续签。严瑶说,其实两者没有直接关系:“其一,UKBA并不是以项目一直盈利为审核标准来续签,其二,申请人并不一定至始至终都在同一公司,甚至中间可以换项目、换公司、换职业,只要有一个持续性的商业行为。”
百福集团的刘鹏先生同时强调一点,无论企业是否盈利,根据英国的相关法律,都是要履行相关的税务义务,特别是聘用员工的雇主所得税以及雇佣员工所产生的个人所得税,所以借企业家签证移民,而实际没有真正形成创办企业的行为,即“假创业真移民”的情况是十分危险的,弄虚作假一旦被发现,产生的后果是十分严重的(刑事罪范畴)。
刘鹏先生说:“如果有人宣称交5000或者8000镑,就能运作一家公司,三年后就可以拿永居,这一定是骗局。因为运营一家雇佣10个人的企业成本是很高的。”刘鹏说,其实投资一家企业需要多少成本,英国政府是经过计算的,所以所谓5万、20万、100万英镑的投资移民能产生多少效益是有依据的。
凯恩国际教育Andy介绍说,并不是所有的中介公司都合法申请投资移民签证。“个别公司先帮你通过各种方式拿到三年签证,这个不难,然后两年续签就不一定能保证了。而且,英国政府特别不喜欢这种方式骗签证,也正在加大力度查处。”
不过,一些申请者为了拿到签证,在明知这种方式不合法的情况下还是抱着侥幸心理,铤而走险地办理投资移民。